路加福音
作者: Mike Raiter主耶穌剛剛才感謝祂的天父將天國的道理「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,向嬰孩就顯出來」(21節),接著路加就記載耶穌用一個比喻來解釋這個論點。
一位律法師想要讓耶穌落入陷阱,於是他來問耶穌說:「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(25節)。耶穌肯定了這位律法師的理解:要愛上帝(申命記6章5節)以及愛鄰舍(利未記19章18節)。祂告訴這位律法專家,「你這樣行,就必得永生」(28節)。這位律法師知道自己無法達到律法的要求,嘗試為自己無法做到愛鄰舍的事實找藉口,就問說:「誰是我的鄰舍呢?」主耶穌接著就說了一個故事,有一個人要從耶路撒冷到耶利哥去,這段28公里長的路途以盜匪出沒而聞名。這人被打個半死,丟在路邊。一位祭司以及一位利未人經過,兩人都應該清楚知道律法要他們照顧貧窮受壓迫的人,卻都對這人視而不見。
為什麼他們就「從那邊過去了」?是擔心禮儀上的不潔淨?或者害怕盜匪的埋伏?耶穌沒有告訴我們,只是簡單地說他們「就從那邊過去了」。耶穌在另一個比喻中曾經嚴厲地指責這樣的行為:「因為我餓了,你們不給我吃,渴了,你們不給我喝;我做客旅,你們不留我住;我赤身露體,你們不給我穿」(馬太福音25章42-43節)。從這個比喻,耶穌可以加上,「我遍體鱗傷倒在路旁,你們從旁邊走過」。
接著來了一個撒馬利亞人,被猶太人鄙視為血統及信仰不純淨的人。之前猶太祭司及利未人硬著心腸視而不見地走過,這個人卻展現了如同上帝般的憐憫。讓最初的讀者感到訝異的是:真正了解並且遵循律法原意的、把對上帝的愛展現在鄰舍身上的,竟然是這被看不起的外邦人。請注意,這裡和耶穌之前說過的話:「不是聰明通達的人,而是嬰孩」相呼應(參10章21節)。
不論在舊約還是新約,人們透過愛的行為來展現對那拯救我們的上帝的信靠和愛。「我該做什麼?」這人問耶穌。「照這個施憐憫的人一樣去做吧」,耶穌這樣告訴他。耶穌也對我們所有人這麼說:「你去照樣行吧」。這就是上帝的真理。
我們會如何為自己找藉口,以致不需要為愛而付出代價呢?
誰是你的鄰舍?你今天能如何展現對某人的關愛?特別是在你朋友圈以外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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