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

作者: Mike Raiter

第57日


法庭劇總受到人們的喜愛,不管是真實的案件還是電影情節。這包括正義的爭戰、控方及辯方的激鬥,再加上法官判決的不確定性。現在,耶穌被帶到公會前接受審問,同時,彼得也在外面被人審問。馬太將兩個事件併陳。兩個好朋友站在充滿敵意的群眾面前,堅定地為自己陳明真相。兩人同時都面對生死攸關的決定。

我們可能不會像彼得一樣被審問,但我們經常需要站出來承認自己屬基督。

在耶穌受審的過程中,馬太穿插了在庭院烤火取暖的彼得(路加福音22章55節;約翰福音18章18節)。他要我們對比這兩個人所面對的審問。

一般而言,在審問的過程中,證據會被提出,公正的法官審視這些證據,然後宣告他的判決。但是,在耶穌的審問中,祂的判決早已經被確定(59-60節)。惟一的指控就是耶穌聲稱要拆毀聖殿(61節),這明顯地曲解了祂在24章所說的預言(參約翰福音2章19節;馬可福音14章58節)。接著,祂被問到是否是基督?耶穌鎮定地回答說祂就是基督(63-64節)。

彼得在外面的院子被審問(58節)。耶穌的審問充滿著虛假的指控(60節),但許多人異口同聲對彼得說:你和耶穌是一夥的(69、71、73節)。耶穌公開承認祂是上帝的兒子(64節),但彼得卻強力否認祂是耶穌的門徒(70、72、74節)。最後,耶穌因自稱為上帝的兒子而被指控褻瀆上帝(64-65節);彼得則是因為發咒起誓他不認識耶穌而褻瀆了上帝(74節)。

在彼得三次不認主之後,「立時,雞就叫了。」(74節)耶穌的預言成真。在這駭人的時刻,彼得看見自己是一個自誇、懦弱、缺乏信心的人,就出去痛哭(75節)。

我們可能不會像彼得一樣被審問,但我們經常需要站出來承認自己屬基督。雖然這裡是馬太福音裡最後一次提到彼得,但這並不是彼得故事最後的結局。彼得和我們都曾經遭逢挫敗及淚水,但耶穌同時也帶給我們饒恕與復興。


反思:

當耶穌面對指控祂的人,為什麼祂有時候回答,有時候卻靜默不語?

你是否曾經必須公開承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?在這樣的情況下,會讓我們害怕的原因是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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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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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簡介

雷墨恪(Mike Raiter)是牧師、講道培訓教師,以及澳洲墨爾本神學院(Melbourne School of Theology)的前任院長。現為聖經佈道中心(Centre for Biblical Preaching)主任,著作豐富,包括榮獲2004年澳洲基督教作品獎的《心靈的觸動》(Stirrings of the Soul)。

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

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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