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

作者: Mike Raiter

第14日


幾年前,我碰到一位熟人的十幾歲女兒,我問她覺得她的爸爸是怎樣的人,我永遠忘不了她的回答。她說:「你知道嗎?我爸很賊。」換句話說,她覺得爸爸在外人面前表現很好,但在家人面前卻不是這樣的。對於那些貌似虔誠、假冒為善的人,耶穌嚴厲抨擊他們。

到最後,他人對我們的看法和認同,已不再那麼重要了。真正重要的,是上帝的誇讚。

耶穌之前已經教導我們公義的真正特質(5章1-16節)。祂強調動機和行為一樣重要(17-48節)。接著祂探討真正公義的另一個面向,那是「不張揚」或「內在」的公義(1-18節)。

對法利賽人而言,公義的重點就是外在的表現。但耶穌強調真正的公義是發自內心。祂的門徒必須是正直的人。也就是說,內心的期望、口裡說出來的話,以及所活出的生命,三者必須一致。你看到的我跟真實的我應該是一樣的。

耶穌在1節彙整這個概念。首先祂提出警告:「你們要小心,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,故意叫他們看見。」然後祂告訴我們後果:「若是這樣,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。」接下來的經文提及三個敬虔的猶太人一定會遵守的事,其中包括耶穌所提到的:施捨(2-4節)、禱告(5-8節)以及禁食(16-18節)。我們也可以加上:參與教會的兒童事工、幫教會剪草、講道及參加敬拜讚美團等等。耶穌強調不要為了人們的稱讚而做這些事情。

當然這些事情都是好事,但這裡的重點不是你做了什麼,而是你為什麼及為誰去做這些事。簡單來說,門徒的生活是一輩子活在上帝面前(4、6、18節),祂看到我們的行為及背後的意圖,我們究竟是為了上帝的誇讚還是其他人的稱讚,到了獎賞的日子,一切都會顯明出來。

這段教誨是使人得自由的真理,使我們不再背負尋求他人認同的重擔。到最後,他人對我們的看法和認同,已不再那麼重要了。真正重要的,是上帝的誇讚。


反思:

在之前的經文,耶穌說我們要讓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,而將榮耀歸給天上的父(5章16節)。在這裡祂則告訴我們不要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。耶穌要藉著這兩個教導告訴我們什麼真理?

耶穌是說我們不能大聲禱告嗎?在「暗中」禱告真正的意義是什麼(6節)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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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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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簡介

雷墨恪(Mike Raiter)是牧師、講道培訓教師,以及澳洲墨爾本神學院(Melbourne School of Theology)的前任院長。現為聖經佈道中心(Centre for Biblical Preaching)主任,著作豐富,包括榮獲2004年澳洲基督教作品獎的《心靈的觸動》(Stirrings of the Soul)。

此作者的天路系列著作

天路系列由靈命日糧事工製作及出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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