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
作者: Mike Raiter當有罪的一方逃過懲罰,或無罪的被判定為有罪,如此不公的審判往往讓人感到憤恨不平。耶穌是無罪的,這是馬太福音在最後章節中的重要主題。
首先,出賣祂的猶大確認了耶穌是無罪的(1-4節)。心裡充滿悔恨的他,將出賣耶穌得到的銀錢拿來還給宗教領袖。猶大承認他出賣了無辜的人,但宗教領袖的回應是:「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?」耶穌在法律上是否有罪,對他們來說一點都不重要;他們就是要置耶穌於死地。耶穌說這些人:「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……公義、憐憫、信實反倒不行了。」(23章23節)
馬太接著描述猶大最後的結局。這幾章中馬太讓我們看到兩個背叛耶穌的人:出賣耶穌的猶大(26章47-50節)以及不認耶穌的彼得(26章69-75節)。兩個人後來都非常悔恨(26章75節,27章3節)。一個選擇自殺(5節),另一個的生命得到重建(約翰福音21章15-17節)。差別何在?
保羅在哥林多後書7章10節寫道:「因為依著上帝的意思憂愁,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,以致得救;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。」上帝的憂愁不會讓你套上繩圈,而是帶領你到救贖主及十字架、悔改及寬恕之地。
馬太接著簡短地描述耶穌在外邦統治者彼拉多面前的正式審判(11-26節)。我們再度看到大祭司及長老決心要害死耶穌。彼拉多給猶太人兩個選擇:釋放惡名昭彰的巴拉巴(原名是「耶穌巴拉巴」Jesus Barabbas,巴拉巴字面上的意思是「父親的兒子」)或是釋放無罪的耶穌基督,即上帝之子。眾人大聲呼喊要求釋放有罪的並處死無罪的。彼拉多的妻子也確認耶穌是義人(19節)。彼拉多自己也確認耶穌並沒有做錯任何事(23-24節)。
無罪的被判有罪,而有罪的卻得到自由。但好消息是,透過這個極其不公平的審判,上帝讓所有人類得到自由。這裡顯示釘在十字架上的應該是巴拉巴而不是耶穌,但巴拉巴卻得到釋放。而這十字架其實也是為了我們而立的,我們應該在上面受死,但因為上帝的愛,耶穌為我們受死。我們得到自由,因為耶穌替我們喝下上帝烈怒的杯(26章42節;約伯記21章20節;以賽亞書51章17節)。
從彼得及猶大的故事,我們學習到哪些關於憂傷與悔改的功課?
「耶穌為我而死」。這個偉大的真理何時對你成為真實?它如何影響你現今的生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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